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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实验室防疫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7-26   浏览次数:0


为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疫情防控精神,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使用管理工作预案,请师生遵照执行。

一、教学实验室

   学校正式开学前,所有教学实验室一律不对师生开放。开学后,实验室根据教学需要安排使用时,应控制人员密度,及时清洁消杀。

二、科研实验室

1.学校正式开学前:科研实验室不对师生开放。开学后,首先由各实验室负责人对实验室进行清洁消杀。

2.学校开学后:

(1)各实验室在达到卫生安全标准后开始正常使用。每个实验室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实验室管理,使用者需要填写实验室使用申请,并填写每日使用记录表,每个实验室原则上最多同时安排两组人员使用。同时在实验室内的总人数不超过4人。

(2)所有实验操作应按需要佩戴手套,或进行清洗消毒。

(3)实验室使用期间保证室内通风,对做实验的被试也要进行必要的问询,减少人员聚集和接触。学院安排专人定期检查实验室,确保实验室安全。

3. 防疫防控期结束后,恢复常规实验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