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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调剂)

发布时间:2021-03-23   浏览次数:0

各位考生:

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以及《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本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通过学信网平台提交电子材料:

①初试准考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或照片;

③学生证原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应届生);

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扫描件或照片(往届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取得国外学历的考生);

⑤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

⑥大学学习成绩单扫描件或照片;

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电子版;

⑧考生签名后的《河北师范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扫描件或照片。

二、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及流程

1.复试方式

我院各专业复试统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选用学信网“研招远程复试系统”,同时选用阿里钉钉作为备用复试平台。网络远程复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等具体形式,均需在视频连线之下进行。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2.复试内容

复试的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所有考核内容均在远程复试环节完成。

(1)专业基础测试模块:本模块对应以往的复试笔试环节,主要为专业课测试,测试内容为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笔试科目的相关内容。

(2)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模块:本模块对应以往的复试面试环节,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和科研潜力等。

(3)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模块:本模块对应以往的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环节,主要查考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

3. 复试流程

按照《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设备、用品,提前20分钟调试好网络、设备与软件进入候考状态,全面检测电脑、手机、复试房间、网络等,接到通知后准备好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参加面试。

考生按照学院复试安排进行复试,依次进行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每回答完一个问题,提示考官“回答完毕”。

三、复试时间安排

1.复试准备工作

(1)认真学习《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考生操作手册》(登录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可下载最新考生操作手册)和《河北师范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详见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并按照要求全面检测电脑、手机、复试房间、网络等软硬件环境,熟练操作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包括电脑端和手机端两个机位的系统)。

(2)学院于3月23日组织考生构建钉钉沟通通道。考生需下载安装钉钉软件,并注册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注意查收钉钉信息。

(3)学院于3月23日下午15:00陆续开始进行考前系统测试,模拟正式考试流程进行测试,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不同专业测试时间可能稍有不同,请关注钉钉通知。

2.正式复试时间安排

基础心理学:24日8:00

应用心理学:25日8:00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26日8:00

教师教育:24日:13:00

课程与教学论:24日:14:30

教育学原理25日  8:00

高等教育学25日  13:00

教育经济与管理25日:14:00

说明:时间如有变化,关注钉钉通知。

四、复试要求

1.考生认真阅读并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见附件2)。

2.诚信复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9年9月4日起施行。《解释》明确规定,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情形,均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3.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进行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复试内容等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空间环境独立、无干扰;复试全程应保持独立、无干扰,禁止他人协助复试。禁用无关的电子设备和网络设备。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五、本方案中所有条款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80788211(徐老师)

教育学院

2021年3月23日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