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2021年教育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0次
根据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各级文件精神,为做好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合学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关于公布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暨做好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和学院发布的《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2021年教育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制定教育博士研究生复试的工作安排。
一、复试前准备工作
1.疫情防控管理
所有考生应佩戴口罩,并参见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公布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外语成绩合格分数线暨做好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中“四、复试考生进校事宜”的要求执行,《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见附件1。
2.考生报到与材料提交
时间:5月3日7:20
地点:教育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文科楼A座243)
接收人:刘老师(0311-80788211)
材料提交要求:第一,交纸质版材料,其中学位证书需要提供原件(当场检验后返回)和复印件。第二,档案袋封面A4纸,注明姓名、报考专业方向。多个档案袋需要标号(例如3-1,3-2,3-3)。材料清单见附件2。
二、正式复试
1.考试方式
线下现场面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
(1)候场
时间:7:45
地点:教育学院会议室(文科楼A245)
(2)正式面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课程与教学:5月3日 8:00 (文科楼A222)
教育领导与管理:5月3日 8:00 (文科楼A224、228)
3.复试流程及考核内容
(1)学术、实践等科研与教学成果的考核
由学院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材料中提供的近5年以来(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科研成果、教学实践成果(复印件)进行审核,根据《教育博士研究生复试学术、实践等科研教学成果量化评分表》计算得分交由复试小组认定。
所有成果均需确保真实性,对弄虚作假或有学术不端行为者,不论何时查实均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2)面试流程及考核内容
① 候场教室确定面试顺序、备考
② 按顺序进入面试教室
1) 考生简要自我介绍
2) 拟攻读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介绍
3) 复试小组成员就其研究计划提出相关问题,考生进行回答
③ 面试结束,退场,结束复试
4.招生计划
学校课程与教学:5人
教育领导与管理:12人
三、其他说明
1.本学院安排专人早晨7:00开始在学校东门口引领考生进校。考生凭绿码、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进校;复试完成,考生凭准考证从东门离校(原路返回),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校内逗留。
2.经考察发现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或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本办法由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有关内容如与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为准。
附件1:考生健康情况自我承诺书
附件2:复试考生提交材料清单
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