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教育博士专业考生吴俊梅放弃拟录取资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9 浏览次数:0次
吴俊梅,考生编号:100941199000213,拟录取专业领域:教育领导与管理。考生因个人原因,向我院提出申请自愿放弃拟录取资格。根据《河北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案》,我院同意该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特此公示,公示期2021年6月29日至7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向我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
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电话:0311-80788211;yjyxy@hebt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311-80786777;邮箱:yjszsb@hebt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纪委监察处,电话:0311-80789855(工作时间),13832193302(只接受短信);邮箱:jjw@hebt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