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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3年非全日制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调整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5   浏览次数:0

教育管理专业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为中小学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专业知识扎实、专业能力突出、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教育管理人才。经过多年的专业建设,河北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已形成规范的培养体系和管理模式,凝练出三个特色研究方向:教育测量与评价、教育政策与法学以及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课程管理。

随着物价不断上涨,研究生的培养成本显著增加。尤其是2020年以来,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管理专业的培养模式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与创新。为了适应非全日制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建立灵活培养体系,课程教学活动从传统线下教学转化为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模式。线上教学与考核平台建设与维护、线上教学资源建设、小班单独授课以及导师线上线下指导等教学改革,和各类开放性、多元性的培养活动增加了研究生的培养成本。

目前,每生每学年0.7万元(即全程2.1万元)的学费标准已不能满足教育管理硕士培养的需求。为进一步提升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管理专业的培养质量,依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及省发改委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文件要求,在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的前提下,结合我校办学实际,经价格调查和成本核算,拟从2023年秋季起入读我校的非全日制教育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年1万元(即全程3万元)。学费收取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现予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地址: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电子邮箱:yjyxy@hebtu.edu.cn


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2022年8月5日